公司召开政府债务置换洽谈会

发布时间:2016-11-22 浏览次数:2764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政府债务置换前期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按照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政策计划为期4年,自2015年开始,至2018年结束。通知中规定债权人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绝相关偿还义务转移,并应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债权人如不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仍由原债务人依法承担偿还责任,对应的地方债券限额将由中央统一收回。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本着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政府债务成本,缓解财政偿债压力的原则,根据市政府要求,11月18日下午在公司10楼会议室就公司存量政府债务提前还款置换事宜召开会议。各相关银行应邀参加。会上按照“抢抓机遇、尽早置换”的原则,希望各相关银行加大政府债务提前置换工作力度,尽早签订提前还款协议,力争将公司的存量政府债务在2017年内全部置换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