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9 浏览次数:17069

公司各部室:

日前,市保密局会同市国资委对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为加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

1、来文中的涉密文件应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的原则,严格按照阅读范围进行传阅,传阅完后及时返还办公室,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涉密文件一律不予复印。

2、各部室涉及敏感信息的文件资料不得随意摆放;所有需销毁的或废旧的文件资料不得自行处置,一律交由办公室按规定集中处理。

二、强化工作用机的责任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解落实任务,强化责任监督,对违反规定造成电脑损坏、数据丢失、网络失泄密事件的,将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使用者责任。

2、严禁涉密的工作用机接入互联网,严禁在工作用机中使用未登记的移动存储介质,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抓好移动存储的使用管理

移动存储介质采取专人专管专用措施,办公室将为涉密的工作用机提供单独的移动存储介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严禁携带存有涉密内容或敏感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到接入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

四、考核管理

保密工作作为倒扣分项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按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一旦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情况,情节严重的同时提请纪检组予以问责。

特此通知。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