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芜湖市区经营性用地拍卖市场,我中心会市国土局首次就芜湖市经营性用地拍卖机构制订了《芜湖市经营性用地拍卖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7月23日下午在我中心召开的2013-2014年度芜湖市经营性用地拍卖公司座谈会上进行了宣读及部署,该办法主要提出了对拍卖公司进行奖优惩劣的考评制度。
办法指出:若拍卖公司的一次评价等级为差,将轮空一次,一年内若有两次评价等级为差,将直接终止合同有效期内该公司的委托;若一次评价等级为优,则在一个轮序完成后奖励一次委托机会。该办法还规定了拍卖公司拍卖过程中的具体事项,明确了工作权责。
此项办法起到了规范芜湖市区经营性用地拍卖市场、监督拍卖机构工作的重要作用,并将进一步促进拍卖机构在我市持续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我市土地出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