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防范意识形态工作中的脱节现象

发布时间:2020-08-23 作者:求知 浏览次数:24392

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世界又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在党的整体工作中,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重要,面临极为复杂的新任务与新挑战,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工作的成效,甚至影响到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并防范意识形态领域内存在的脱节现象,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更加注重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的有机性、联动性,更加注重以实际工作推进意识形态建设,切实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巩固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

一、切实防范“虚”“实”脱节现象

意识形态与直接的物质生产、交换,距离很远。但它所反映、倡导的内容却要落实到物质生产、交换领域,特别是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中来,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换言之,意识形态在形式上是“虚”的,但它的作用、结果却是“实”的,影响到经济发展、政权安危、社会健康运转等。意识形态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实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大众化、日常生活化,最大限度地发挥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感染群众的真理和道义力量。在这个问题上,重点是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方面,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所主张、倡导的内容,落实到实际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中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人言行一致的政治品德。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的内容都要分门别类、根据不同条件尽量去落实。一时落实不了的,也要让群众知道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党政事业单位招人,不顾岗位需要与应考者的实际能力,片面强调大学本科出身,就违背了公正原则。还有,虽然党中央不断强调民主,但在一些单位,“一言堂”现象依然存在。诸如此类的现象,尽管细微,但因其直接与群众生活相关,无形中侵蚀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党的形象。另一方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多面性,决定了作为现实生活映像的复杂性、多面性——意识形态所反映的事物及其发展,本来就是全面的、发展的。片面性和简单化,不适当地拔高或者贬低事物,或者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在信息来源多元、价值观念多样、社会独立思考能力提升的新条件下,都会引发人民群众的质疑甚至反感,带来偏离意识形态工作本来意图的负面效应。

防范“虚”“实”之间脱节,从根本上要做到实事求是。在意识形态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要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以强大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准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的是是非非,既要防范不适当的夸大,更要防止讳疾忌医、刻意掩饰,着重从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着手,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感召力、说服力。

二、切实防范“攻”“守”脱节现象

意识形态不是自发的,而是需要构建的。意识形态不是支离破碎的,而是具有鲜明的整体性、体系性特征。构建意识形态的过程,往往伴随着看不见的但却是实实在在的、激烈的交锋与碰撞。意识形态安全,更需要花大力气去巩固、去维护。“攻”与“守”,是构建意识形态、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手段。

与一般意义上的攻守不同,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守”,体现在批驳错误思想观点上。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攻”,体现在从正面阐明正确思想观点、引导健康社会舆论与价值观念上。审时度势,攻守兼备,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理想状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事物发展的复杂性与人们思想认识的局限性,往往会产生“攻”“守”脱节现象。在“守”的方面,体现为集中力量攻击对手的弱点,揭露对手的谬误,而忽略对自己主张的正面伸张。在“攻”的方面,体现在不顾时空条件变化,自拉自唱,单方面机械地阐述自己的主张,缺乏抓住对方致命缺陷进行有效攻击的意识与能力。“攻”“守”脱节,严重影响意识形态工作的实际效能。意识形态领域内的“攻”与“守”,是动态的而非静态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力量强弱对比不同,受众文化程度不同,信息获取与交流便利程度不同,对“攻”“守”的要求也不同。在相对封闭和社会独立思考能力较弱的条件下,尤其是处在相对弱势的位置上,意识形态工作容易偏向“守”的方面,即通过大张旗鼓地揭露、批判对手的不足,来补强自己的弱势。与此相反,在开放、相对强势的条件下,“攻”往往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从各个方面凸显自己相对于对手的优势,客观阐明自己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愿景,帮助受大量芜杂信息包围的受众辨明是非,最大限度争取他们的理解与认同。

防范意识形态工作中脱节现象的产生,技术层面的基本要求,是做到有理有利有节。特别是有节,主要是指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掌握好工作的力度、分寸与余地,根据不同的情景差异化地运用“攻”与“守”策略,在揭露了异己意识形态谬误的同时,阐明自己主张的意识形态的正确性。其中的重点,不在“守”而在“攻”。单纯的“守”,不能从根本上抓住人心,是守不住的。入心入脑,归根到底要靠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思想观点,靠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维护。“攻”“守”一体,“守”为“攻”服务。

三、切实防范“内”“外”脱节现象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时代潮流。不同国家、制度之间,因为商品、资本、信息、人员的密切往来,客观上已经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特别是信息传递前所未有的便利化,给我们的意识形态工作带来了空前的挑战。防范“内”“外”脱节现象,是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对内与对外,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两个面。在改革开放最初阶段,在相对封闭的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在内部。通过教育、宣传、新闻、文艺等途径,实现意识形态向全社会的渗透和覆盖。面向海外的意识形态工作,基本上是跟着国家的外交工作走,对内影响不大。相应地,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外关联程度也不高。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状况发生了很大改变。当前,时代的变迁,地球村的形成,世界的交融,人们信息来源的多元化,要求我们更加慎重地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内外自然是有别的。例如,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我们对内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对外要做的就是通过各种渠道,让世界各国人民了解中国的成就,了解中国对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的贡献,有效传导和型塑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发展中大国的良好形象。但在互联网时代,对内对外口径、做法的不同是有限的。新条件新形势要求我们做到基本标准的统一,避免出现双重标准乃至多重标准的现象。例如,现阶段,美国带头在世界上以双重标准打压我国发展,形势越复杂,越要坚守长期坚守、始终如一的立场,越要高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人类共同价值旗帜,越要身体力行地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世界的落实。否则,就跳进了别人为我们挖的陷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东方文明的重要代表,欧洲则是西方文明的发祥地。正如中国人喜欢茶而比利时人喜爱啤酒一样,茶的含蓄内敛和酒的热烈奔放代表了品味生命、解读世界的两种不同方式。但是,茶和酒并不是不可兼容的,既可以酒逢知己千杯少,也可以品茶品味品人生。”总书记的这段论述,充分揭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明根基,应该成为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对外对内两个维度有机统一的根本依据。

四、切实防范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工作之间的脱节现象

党的工作是一个整体。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到发展方向、思想导向、民族精神和社会氛围,必须围绕现阶段党的中心工作展开,但这个道理并非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明白。因而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方面工作之间割裂开来的脱节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

一种现象是片面强调具体部门工作和领导分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现状掌握不足,在具体工作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要求的措施不力。一些部门、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恶化,腐败、不作为、不敢为、不担当、推诿扯皮现象蔓延,思想上的根源就是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我们有9100多万党员,如果每一个党员心目中都装着党和人民,装着党章和党的规章制度,以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诠释党的性质和宗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然清朗澄明、昂扬向上。另一种现象是意识形态部门的某些工作,落实党的最新政治判断、理论成果的步伐不够迅速,时效性不够强,对社会上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回应也不够及时,以致于某些杂音不时出现。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触及既有的社会利益格局与不符合时代需要的思想观念,相应的反弹也是正常现象。意识形态部门的重要任务,是把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党中央已经做出定论的科学论断,通过宣传、教育、理论研究等途径,快速、及时地传播到社会各个领域。例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素,两个“毫不动摇”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再如,改革开放以来新产生的社会阶层的政治定位,我们党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即便如此,社会上、党内外,甚至在某些党员领导干部心目中,还是反复出现质疑民营经济属性、新阶层政治定位的声音。意识形态部门,在诸如此类问题上负有重大责任。

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领域工作的有机联系,并不是要泛化意识形态,用意识形态标准去衡量一切工作。这样理解,是对意识形态地位、作用的曲解或误解。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声,大张旗鼓宣传党的主张,澄清种种不正确的认识,防范出现意识形态真空,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创造良好的思想氛围、舆论氛围,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